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4部分:螠虫动物门(编制说明)
为了推进生态环境信息标准化,提高水环境风险评估的准确性,规范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所必需数据的收集、存储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促进不同端口水质基准的数据共享,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决定组织开展《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编制工作,并依据目前分类学家公认的水生生物分类体系,按照不同的水生生物类群,将基本数据集分为16个部分,包括1 个通用部分和15 个生物类群部分,本标准为第4 部分,即《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第 4 部分:螠虫动物门》,编制任务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