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的术语和定义、工作程序、使用单位自评、外部评估。
本文件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在用特种设备。
本文件不适用于下列特种设备:
a) 未取得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特种设备;
b) 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已经明确要求实施监督检验,但未进行监督检验的特种设 备;
c) 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的特种设备;
d) 已经停用并告知登记机关的特种设备;
e) 单个使用的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