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CNCA-23-02 保健食品中西地那非含量测定能力验证报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3〕2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具备保健食品类产品中西地那非项目(参数)检测能力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参加能力验证项目。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和其他已具备西地那非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自愿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对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及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