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周岁儿童营养配餐指南(编制说明)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28日发布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深圳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的通知》,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提出的《婴幼儿营养配餐指南》正式批准立项。该标准由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联合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起草,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参与起草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
参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上的年龄划分以及适应目前婴幼儿托管服务行业和幼儿园的需要,将原立项名称《婴幼儿营养配餐指南》改为《0~5周岁儿童营养配餐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