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炸锅(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空气炸锅的正常工作环境、电器安全、电磁兼容、与食物接触的材料及制品的安全、关机功率和待机功率、噪声、容积偏差、结构、涂层性能、定时偏差、升温时间、温控精度、温幅、温度均匀性、烹饪性能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的内容,并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的分类。
本文件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 的家用和类似用途便携式空气炸锅(以下简称“器具”)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注:对于采用可见光的辐射式电热元件的器具正在考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