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危险化学品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 第4部分:应用系统检测内容(编制说明)
为了确保电子标签应用系统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规范电子标签应用系统的检测内容,包括电子标签读写器嵌入式软件与后台管理系统软件的具体检测内容、检测方法等,提高电子标签应用系统的稳定性和可用性,上海市于2007年6月26日发布了《危险化学品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 第4部分:应用系统检测内容》(DB31/T 365.4—2007),并于同年10月1日开始实施。DB31/T 365.4—2007实施至今,已覆盖上海市所有气瓶充装企业和检验机构,节约了大量软件开发的适配成本,受到各方的认可和支持,同时对全市气瓶全过程追溯奠定了良好的应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