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桦褐孔菌(编制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版)第29条规定:“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和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组织和支持下,吉林农业大学承担了吉林省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桦褐孔菌》的标准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