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编制说明)
我省塑料制品行业VOCs污染控制技术与装备落后、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低下、环境管理和监测能力建设滞后、部分区域VOCs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目前我国及各省均未出台相关的塑料制品行业排放标准,不能有效促进塑料制品企业提升环保技术和治理水平。为加强对塑料制品业VOCs的排放控制和管理,推动整个行业的技术升级和进步,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了制定《塑料制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项目编号:DB2018-3-06)的任务,由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标准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