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根据课题研究内容的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建设京津冀及周边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网,并开展颗粒物组分监测技术体系建设,以及颗粒物组分连续自动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研究。在相关方法调研、实验研究、业务化运行经验总结等工作的基础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开展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标准”)建议稿的编制,于2019 年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建议稿,针对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质控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规定,并在京津冀及周边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网试用。2019 年基于“总理基金”项目的成果,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向生态环境部申请本标准立项为绿色通道项目,后获生态环境部批准立项,立项文号为监测函〔2020〕4号,项目统一编号为2020-L-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