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地理标志产品 湘珍珠葡萄(编制说明)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第91号《关于批准对湘珍珠葡萄、常德酱板鸭、罗代黑猪、祁东酥脆枣、大通湖大闸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中方县人民政府2020年5月成立了湘珍珠葡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省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湘珍珠葡萄》标准立项。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第4批增补计划的通知》(湘市监标函〔2020〕119号)的要求,将《地理标志产品 湘珍珠葡萄》纳入湖南省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