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丙烯等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当取样体积为300 ml 时,在Scan 模式下,目标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2 μg/m3~2 μg/m3,测定下限为0.8 μg/m3~8 μg/m3;在SIM 模式下,目标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03 μg/m3~0.2μg/m3,测定下限为0.12 μg/m3~0.8 μg/m3。详见附录A。
注:不同厂家或批号的仪器性能不同,在确保满足本标准方法检出限的前提下,实验室可适当调整取样体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