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溶剂量残留的测定(编制说明)
本标准制定任务来源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由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和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原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负责起草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溶剂量残留量的测定》,项目编号为spaq-2017-077。2017年11月接到标准制订任务后,标准起草工作组在企业调研、标准调研和日常检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本标准,并对方法技术参数进行了确认,形成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初稿,然后,组织三家检测机构对标准文本进行了系统的实验室间验证,验证结果表明本方法的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要求。标准起草工作组向有关行业机构和技术专家广泛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重大分歧意见,经整理归纳后,形成送审稿。2020年9月15日经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专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