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为规范指导VOCs 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进一步提高VOCs 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更好地发挥自动监控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作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于2019 年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确立为绿色通道标准项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作为牵头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作为协作单位,共同承担《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的起草编制工作。项目统一编号为:2019-L-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