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评价》编制说明
本标准遵循“针对性、先进性、实用性、统一性、规范性”的原则,严格按照GB/T 1.1-2009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写。本规程的主要内容源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9号)。本标准是针对我省各设区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情况,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参照其他省市创建情况,结合我省目前食品安全治理现状,提出和完善相关指标要求,并查阅大量相关资料文献的基础上形成初稿,之后,经征询相关专家及基层技术人员的意见,形成修改稿。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秘书处和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完成的,秘书处对于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具有丰富的政策性理论基础和实际经验,结合标准化研究院在标准编制等方面的优势,可以使标准的成果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