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积雪草提取物的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有机醇或水或二者按适当制成的混合液体为溶剂,从伞形科植物积雪草 Centella asiatica(L.)Urb 的干燥全草经加工制成的用于化妆品原料的积雪草提取物。其主要活性成分为积雪草总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