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1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初评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国认科[2007]54号)及《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处已将2011年度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范围通过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下达,请各单位尽快通过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复审初评工作,复审初评材料请与2011年的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申报材料一同提交(初步计划于2011年2月10日前完成)。
各单位还应加强对本单位承担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督促标准起草人按时完成本年度标准项目的起草工作。现将截至2010年11月1日各单位应完成计划项目进展状态在附件中公布,请各单位核对。
科标部标准管理处联系人:冯增健,电话:010-82262774。
标准管理处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各单位计划项目执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