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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布发病猪判定标准
日期:2010-01-09 16:05  
【核心提示】近日,农业部兽医局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联合编发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安全使用手册》,公布了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的质量标准,同时公布发病猪的判定标准。
  • 【来源】中国农业网

    近日,农业部兽医局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联合编发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安全使用手册》,公布了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的质量标准,同时公布发病猪的判定标准。

    该手册规定,发病猪的判定标准为:至少3日体温在41℃以上;精神食欲下降,眼结膜炎,咳嗽、喘等呼吸道症状;大体剖检,肺尖叶或心叶出现片状实变。符合以上三条,即可判为发病。

    该灭活疫苗的外观为乳白色乳剂,为油包水型,取一清洁吸管,吸取少量疫苗滴于冷水中,除第一滴外,均应不扩散。可用以下方法检验其质量:1、用1毫升吸管(下口的内径1.2毫米,上口内径2.7毫米)吸取25℃左右的疫苗1毫升,令其垂直自然流出,记录流出0.4毫升所需的时间,应在8秒以内。

    2、用3-4周龄PRRSV抗原、抗体阴性猪5头,每头耳后部肌肉注射疫苗4毫升,观察21日,应不出现由疫苗引起的局部和全身不良反应。

    3、用3-6周龄PRRSV抗原、抗体阴性猪10头,其中5头耳后部肌肉注射疫苗2毫升,另5头作为对照,同条件下饲养。28天后,所有猪对侧耳后部肌肉注射PRRSV NVDC-JXA1株强毒3毫升(含105TCID50),每日测温并观察21日。5头对照猪应全部发病,且至少2头死亡;免疫猪应至少4头健活。

    该手册称,疫苗单剂量、单剂量重复和超剂量接种仔猪安全,仅在兽医指导下使用。仔猪注射疫苗后精神状态及食欲良好,注射部位及全身一般无可见不良反应;接种母猪不会导致流产,少数母猪可能出现一过性的食欲下降,1-2天内即可恢复。

    本信息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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