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0日,欧共体发布通报,拟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法规。
有关食品添加剂的第1333/2008号法规要求含一种或E110,E104,E122,E129,E102及E124多种染色剂的食品应有附加标签,注明此类染色剂对儿童活动及注意力有负面影响。本规定将于2010年7月20日起适用。另外还有一项立法随科学技术发展更新的要求。第1333/2008号法规附件V所列染色剂准许用于某些酒精饮料。
酒精含量超过1.2%的产品不针对儿童消费,因此,第1333/2008号法规附件V规定的附加标签即不需要符合,也不适合这类食品,所以需要修改第1333/2008号法规附件V,免除补充信息要求中的这些产品。
- 下一篇:《无公害食用玫瑰生产技术规程标准》通过审定
- 上一篇:毛巾新国家标准替代原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