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我国复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的标注方法发生重大变化。记者从设在杭州市质量监督检测院的杭州市质量技术协会获悉,我市贯彻新方法标注的工作将从市区的8个大卖场开始,今年10月31日后,按原标注方法标注的液态奶将彻底退出杭州市场。
据了解,按照要求,今后,用复原乳作原料生产液态奶的,要标注“复原乳”,并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原料比例;以生鲜牛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处理的巴氏杀菌乳,标“鲜牛奶/乳”;以生鲜牛乳为原料,不添加辅料,经瞬时高温灭菌处理的超高温灭菌乳,标“纯牛奶/乳”。生产企业还必须在巴氏杀菌乳和超高温灭菌乳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汉字,分别标注“鲜牛奶/乳”和“纯牛奶/乳”。不过,鉴于部分加工企业原标签存有库存,为减少企业损失,经申报核准后,适当延长原标签的使用期限,原标签使用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31日。
杭州市质量监督局稽查处钱惠军处长介绍说,新的标注方法将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健康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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