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0日,印度尼西亚发布补遗通报,农业部门已于2009年2月签署了农业部有关印度尼西进口木质包装材料的木质包装要求及植物检疫措施的指令草案, 并在G/SPS/N/IDN/27中通报( 2006年5月29日)。该指令将于2009年9月生效。
本指令规定了以下印度尼西亚进口木质包装材料的某些要求:(a) 通过指定入境点;(b) 向执行检疫措施的指定入境检疫点的检疫官通报;(c) 无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d) 去皮及不含土壤; 及经过处理并印有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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