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油的分类、要求、栓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玉米油、花生油、芝麻香油中的一种或多种)或食用动物油脂(食用猪油、食用鸡油、食用牛油、食用羊油、食用鸭油的一种或多种)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辣椒、葱、姜、蒜、洋葱、芹菜、胡萝卜、香菜、番茄、香辛料(花椒、小茴香、草果、肉豆蔻、砂仁、胡椒、八角、丁香、桂皮、甘草、山奈、薄荷、荜拨、黑胡椒、白胡椒、百里香、香茅草、月桂、孜然、莳萝、高良姜、豆蔻、肉豆蔻、肉桂、姜、砂仁、姜黄、木姜子中的一种或多种)、郫县豆瓣、豆瓣酱、红油豆瓣酱、单晶体冰糖、浓香型白酒、清香型白酒、芝麻、泡辣椒、泡姜、豆豉、油辣椒、辣椒酱、食醋、味精、食用盐、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藤椒调味油、花椒调味油、木姜子调味油、复合调味料(香辣酱调味料、鸡肉精膏、骨髓浸膏、海鲜膏、咖喱膏、牛肉精膏、卤肉味增香膏、肉香风味复合调味料、十三香调味料中的一种或几种)、花生酱、花生碎、酵母抽提物、食用香精香料(芝麻香精、芝麻油香精、牛肉精膏、香辣风味香精、大蒜风味香精、豉油风味香精、猪肉风味香精、牛肉风味香精、鸡肉风味香精、冒菜风味香精、酵母风味香精、乙基麦芽酚、花椒提取物、辣椒油树脂中的一种或多种)、5'-呈味核苷酸二钠、D异抗坏血酸钠、辣椒红、红曲红、姜黄、柠檬黄中的几种,经选料或不选料、清洗或不清洗、粉碎或不粉碎、配制、熬煮、浸泡、过滤、冷却、灌装而成的含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味料的即食或非即食复合调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