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设在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WTO/TBT通报咨询中心消息:新加坡2008年11月14日发布公用事业法2008(供水)(修订)草案。涉及水龙头、冲厕水箱和小便池等产品。
通报说,所有列出的产品如果在新加坡上市,就必须注册并且必须粘贴,提供用水效率等级信息的标签。为了注册,产品必须按附录中规定的确定用水效率的检测标准和要求进行检测。
该修订草案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2009年7月1日。提意见截止日期:2008年12月19日。在此提醒我国有关部门、企业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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