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申请和已获准 CNAS 认可的校准实验室。
本文件的附录 A 适用于在非固定场所(如现场校准)实施校准活动的实验室,附录 B 列出了在非固定场所实施校准对设施、设备、环境或校准方法等有特殊要求的测量设备。
本文件不适用于医学参考测量实验室。
本文件相关条款中与注册计量师和职称相关的要求对境外实验室不适用。
CNAS-CL01-A025:202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发布, 2022 年 1 月 20 日实施 , 其中部分条款对已获认可机构的监督评审 、复评审过渡期至 2024 年 1 月 20 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2022 年 1 月 20 日之前提交的初次认可申请、扩项申请以及已发出现场评审通知的复评、扩项、监督评审,执行旧版文件。
2022 年 1 月 20 日之后提交的初次认可申请、已获认可机构的扩项申请,须满足新版文件。
2022 年 1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 月 20 日, 已获认可机构的复评审、监督评审, 执行新版文件, 6.2.2 . 1a)和 b)、6.2.3 、6.3.3、7.11.1 条除外(过渡期内不适用); 但已获认可机构的复评审 、监督评审合并扩项评审的,须完全满足新版文件。
2024 年 1 月 21 日起,所有申请和评审必须完全满足新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