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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杂质没异味 味精新国标将于12月实施
日期:2007-11-27 16:45  
【核心提示】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新国标要求,味精产品必须无肉眼可见杂质,且没有异味。增鲜味精,谷氨酸钠含量不小于97%,添加剂含量不得超过3%。标准将新增对味精产品的分类,并将增加对加盐味精和增鲜味精的理化要求。

  味精是每个家庭常用的调味品,其新的国家标准将于12月正式实施。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新国标要求,味精产品必须无肉眼可见杂质,且没有异味。增鲜味精,谷氨酸钠含量不小于97%,添加剂含量不得超过3%。标准将新增对味精产品的分类,并将增加对加盐味精和增鲜味精的理化要求。

  据悉,标准按添加成分,将味精产品分成三大类:即普通味精、加盐味精和增鲜味精。加盐味精是在谷氨酸钠中,定量添加了精制盐的均匀混合物;增鲜味精则是在谷氨酸钠中,定量添加了增鲜剂,其鲜味度应超过混合前的谷氨酸钠。 标准要求,无论是哪一种味精产品,其感官要求都应满足:无色或白色结晶状颗粒或粉末,易溶于水,无肉眼可见杂质,且无异味的要求。

  标准首次对加盐味精和增鲜味精的理化要求进行明确要求。按规定,加盐味精产品的谷氨酸钠含量应不小于80%,食用盐添加量应小于20%,铁含量小于等于每千克10毫克;对于增鲜味精,则要求:谷氨酸钠含量不小于97%,增鲜剂呈味核苷酸二钠不小于1.5%,铁含量小于等于每千克5毫克等。

  按标准规定,无论是加盐味精还是增鲜味精,都需用99%的味精来加盐和进行增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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