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04-2010 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准则(ISO Guide34:2009)
代替
CNAS-CL04:2007 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准则,被
CNAS-CL04-2017代替
本准则规定了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RM Producer)证明其运作能力时应遵循的通用要求,只有符合这些要求才能被承认有能力从事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生产。
本准则适用于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建立和运行其质量、行政和技术运作的管理体系,也适用于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客户、法定管理机构和认可机构确认和承认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的能力。注:本准则不用于认证机构的合格评定。
本准则规定了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应符合的管理体系要求,该要求是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总的质量保证(QA)程序的组成部分。
本准则涵盖了有证和非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生产。对非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生产要求不及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严格。本准则规定了非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的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