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817-2015 香料 3,3-二甲基-5-(2,2,3-三甲基-3-环戊烯-1-基)-4-戊烯-2-醇(2015-1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香料3,3-二甲基-5-(2,2,3-三甲基-3-环戊烯-1-基)-4-戊烯-2-醇(又名麦檀醇、多檀醇或聚檀香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对以龙脑烯醛和丁酮为原料经缩合与甲基化等反应制得的香料3,3-二甲基-5-(2,2,3-三甲基-3-环戊烯-1-基)-4-戊烯-2-醇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相关公告:工信部批准发布876项行业标准、2项标准修改单等的公告 (2015年第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