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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轻工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7-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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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8-03-01 |
颁发部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废止日期 | 2017-05-12 |
QB/T 1505-2007 食用香精
代替QB 1505-1992 食品用香精
2014年11月1日GB 3061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替代《食用香精》(QB/T1505-2007)中食品用香精的内容,不包括QB/T1505-2007中的饲料用香精、接触口腔与嘴唇用香精等内容。
相关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用香精等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4〕455号)
本标准2014年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依据:工信部对1130项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公告 2014年第33号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香精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划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对食用香精[咸味食品香精(QB/T2640)和乳化香精(GB10355)除外]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本标准于2017-05-12废止。
废止依据:工信部发布28726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复审结论的公告 2017年第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