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2975-2016 绿色食品 头足类水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头足类水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海洋捕捞的乌贼目(sepioidea)所属的各种乌贼(又称墨鱼,如乌贼、金乌贼、微鳍乌贼、曼氏无针乌贼等);枪乌贼目(teuthoidea)所属的各种鱿鱼(又称枪乌贼、柔鱼、笔管等);八腕目(octopoda)所属的各种章鱼及蛸(如船艄、长蛸、短蛸、真蛸等)的鲜活品、冻品和解冻品。
相关公告:
农业部批准发布《绿色食品 食用糖》等110项标准的公告 第24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