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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农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7-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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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8-03-01 |
颁发部门 | 农业部 | 废止日期 | 2015-01-01 |
NY/T 419-2007 绿色食品 大米
本标准被NY/T 419-2014代替
本标准代替NY/T 419-2006 绿色食品 大米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大米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大米。
本标准适用产品名称:籼米 粳米 籼糯米 粳糯米 蒸谷米 胚芽米 黑米 强化营养米 糙米
作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166号 101项农业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