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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农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5-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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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5-02-01 |
颁发部门 | 农业部 | 废止日期 | 暂无 |
NY 861-2004 粮食(含谷物、豆类、薯类)及制品中铅、镉、铬、汞、硒、砷、铜、锌等八种元素限量
本标准规定了粮食及其制品中铅、铬、镉、汞、硒、砷、铜、锌等八种元素限量要求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谷物、大米、小麦、玉米、豆类、薯类及其制品(粉条、粉丝、米粉、玉米粉、薯条、食用淀粉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