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申请和已获CNAS认可的校准实验室。 本文件的附录A适用于实施现场校准的校准实验室。
过渡期说明:
CNAS-CL01-A025:202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发布, 2022 年 1 月 20 日实施 , 其中部分条款对已获认可机构的监督评审 、复评审过渡期至 2024 年 1 月 20 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2022 年 1 月 20 日之前提交的初次认可申请、扩项申请以及已发出现场评审通知的复评、扩项、监督评审,执行旧版文件。
2022 年 1 月 20 日之后提交的初次认可申请、已获认可机构的扩项申请,须满足新版文件。
2022 年 1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 月 20 日, 已获认可机构的复评审、监督评审, 执行新版文件, 6.2.2 . 1a)和 b)、6.2.3 、6.3.3、7.11.1 条除外(过渡期内不适用); 但已获认可机构的复评审 、监督评审合并扩项评审的,须完全满足新版文件。
2024 年 1 月 21 日起,所有申请和评审必须完全满足新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