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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进出口行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4-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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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4-12-01 |
颁发部门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废止日期 | 2017-06-18 |
SN/T 1017.9-2004 进出口粮谷中吡氟乙草灵残留量检验方法
本标准于2017-6-18被GB 23200.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谷中氟吡禾灵残留量的检测方法代替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粮谷中吡氟乙草灵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制样和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大米中吡氟乙草灵残留量的检验。
相关公告: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等 10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