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标准类别 | 进出口行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5-08-18 |
---|---|---|---|
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6-02-01 |
颁发部门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废止日期 | 2017-12-22 |
SN/T 1625-2005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甲羟孕酮和醋酸甲羟孕酮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源性食品中甲羟酮和醋酸甲羟孕酮残留量的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兔肉、鱼肉及猪肾中甲羟孕酮和醋酸甲羟孕酮残留量的检验。
食品及相关产品中的激素检测标准汇总
废止依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公布2017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 国认科〔2017〕146号
相关链接: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