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5-06-30 |
---|---|---|---|
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5-12-01 |
颁发部门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废止日期 | 2017-01-01 |
GB 7655.1-2005 食品添加剂 亮蓝
本标准代替GB 7655.1-1996 食品添加剂 亮蓝 (已作废)
本标准于2017-1-1被GB 1886.21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亮蓝代替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亮蓝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由苯甲醛邻磺酸与N-乙基-N-(3-磺基苄基)-苯胺经缩合、氧化而得的染料。本品可在食品、药品、化妆品等行业中作着色剂用。
作废依据: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86.3-2016)等24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标准修改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