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6690-2018 工业废液处理污泥中铜、镍、铅、锌、镉、铬等26种元素含量测定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废液处理污泥中铜、镍、铅、锌、镉、铬等26种元素含量测定方法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祥品制备及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和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两种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废液处理污泥中银(Ag)、铝(A1)、砷(As)、金(Au)、钡(Ba)、皱(Be)、铋(Bi)、钙(Ca)、镉(CdD、钻(Co)、铬(Cr)、铜(Cu)、铁(Fe)、汞(Hg)、锰(Mn)、钼(Mo)、镍(Ni)、钯(Pd)、铅(Pb)、饼(Sb)、硒(Se)、锡(Sn)、锶(Sr)、钛(Ti)、钒(V)、锌(Zn)共26种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在试样溶液不经稀释的情况下,新鲜污泥样品适宜的测定浓度范围为5mg/kg~10000mg/kg;风干或烘干污泥样品适宜的测定浓度范围为50mg/kg~100000mg/kg。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各元素的检出限见附录A。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汞的检出限为0.004mg/kg,适宜的测定浓度范围为0.016mg/kg
5mg/kg;测定砷、硒、饼、够的检出限为0.020mg/kg,适宜的测定浓度范围为0.080 mg/kg~50 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