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824-2008 地理标志产品 盘锦大米
本标准代替
GB 18824-2002 原产地域产品 盘锦大米 (已作废)
本标准规定了盘锦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盘锦大米。
本标准与GB 18824-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属性由强制性国家标准改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将标准名称改为《地理标志产品 盘锦大米》;
——修改并提高了感官指标和加工质量指标中部分项目的指标水平;
——增加了净含量偏差规定;
——增加了加工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