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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7-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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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8-06-01 |
颁发部门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废止日期 | 2016-03-22 |
GB 1891-2007 食品添加剂 硝酸钠
本标准代替GB 1891-1996 食品添加剂 硝酸钠 (已作废)
本标准被GB 1886.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硝酸钠代替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硝酸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硝酸钠。该产品可作护色剂、防腐剂使用。(2008-06-01实施)
作废依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碳酸钠》(GB 1886.1-2015)等1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修改单的公告(2015年 第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