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0048-2006 丝虫病消除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达到消除丝虫病目标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有丝虫病流行的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湖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湖南、上海、浙江、江西、福建、广东、海南等16个盛自治区、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