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DQ 0001 S-2021 泡卤肉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泡卤肉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鸡爪、鲜(冻)鸡肘、鲜(冻)鸡翅尖、鲜(冻)猪皮中的一种为主要原料,经解冻、清洗、整理、煮制、冷却、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白砂糖、味精(谷氨酸钠)的部分或全部腌制(或不腌制),添加(或不添加)饮用水、食用盐、白砂糖、酿造酱油、味精(谷氨酸钠)、复配肉制品水分保持剂(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香辛料(八角、花椒、辣椒、小米辣、桂皮、香叶、小茴香)、脱氢乙酸钠、亚硝酸钠、葡萄糖酸-δ-内酯、5’-呈味核苷酸二钠、D-异抗坏血酸钠、双乙酸钠、山梨酸钾、乳酸链球菌素、柠檬酸、乳酸、冰乙酸、酵母抽取物、三聚磷酸钠、鸡肉香精,经腌制(或不腌制)、真空包装、高温灭菌、外包装工艺制成的泡卤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