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HS 0002 S-2020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本标准规定了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的分类、要求,以及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饮用水、芝麻酱、花生酱、豆腐乳、韭菜花、黄豆酱、甜面酱、韭花酱、郫县豆瓣酱、姜(经粉碎、汁)、蒜(经粉碎、粉)、蚝油、虾油、虾酱、鱼露、瑶柱(干贝)、咸鱼、火腿、虾米、酿造酱油、酿造食醋、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玉米油、橄榄油、葵花籽油、棉籽油、花生油中的一种或几种)、辣椒、芝麻、花生仁(经粉碎)、食用盐、味精、鸡精调味料、鸡汁调味料、白砂糖、料酒、咖喱粉、香辛料粉(花椒、八角、小茴香、桂皮、孜然、肉豆蔻、丁香、姜、香叶中的一种或多种)中的多种为原料,加入或不加入山梨酸钾、双乙酸钠、脱氢乙酸钠、乳酸链球菌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ε-聚赖氨酸盐酸盐、丙二醇脂肪酸酯、蔗糖脂肪酸酯、海藻酸丙二醇酯、聚甘油脂肪酸酯、麦芽糖醇、山梨糖醇、酶解大豆磷脂、羟丙基淀粉、卡拉胶、黄原胶、瓜尔胶、果胶、磷酸酯双淀粉、5´-呈味核苷酸二钠、L-丙氨酸(增味剂)中的一种或多种,经配料、混合、熬制或不熬制、冷却或不冷却、均质乳化或不均质乳化、包装加工而成的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味料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