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XN 0003 S-2021 复合调味酱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酱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香菇或芝麻叶为主要原料,添加生活饮用水、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橄榄油中的一种或几种)、郫县豆瓣(豆瓣酱)、甜面酱、豆豉、黄豆酱、发酵黄豆、腐乳、番茄酱、食用盐、白砂糖、谷氨酸钠(味精)、酿造酱油、米酒、蚝油、鸡精调味料、菇精调味料、香辛料【辣椒、花椒、藤椒、葱(大葱、小葱)、洋葱、大蒜、孜然、小茴香、百里香、黑胡椒、姜、芹菜中的一种或几种】、芝麻、枸杞子、菊花(杭白菊、贡菊、亳菊、怀菊、滁菊中的一种或几种)、胡萝卜、干紫菜、竹笋、酸豆角、泡辣椒、土豆、大豆、花生、牛肉、鸡肉、猪肉、火腿、牛油、猪油、鸡油、姜黄、高粱红、甜菜红、天然胡萝卜素、呈味核苷酸二钠、山梨酸钾、三氯蔗糖、食品用香精(牛肉香精、鸡肉香精、辣椒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辣椒红中的几种,经预处理、炒制或熬制、调配、杀菌、包装制成的含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味料的复合调味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