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Y 0011 S-2021 方便食品
本标准规定了方便食品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畜肉、禽肉、动物性水产品、水果、蔬菜、酱腌菜、蛋及蛋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粮食、杂粮、坚果、魔芋及其制品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水、植物油、动物油脂、大豆蛋白制品、魔芋精粉、花生、食用盐、白砂糖、淀粉、鸡粉调味料,鸡精调味料、鸡汁调味料、调味料酒、黄酒、番茄酱罐头、番茄调味酱、酿造酱、味精、食醋、酱油、白酒、豆瓣酱、辣椒酱、咖喱粉、蚝油、冰糖、酵母抽提物、香辛料、食品用香精、小麦粉、复合调味料,添加或不添加赤藓糖醇、D-异抗坏血酸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柠檬酸、苹果酸等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处理、包装、密封、杀菌等工艺制成的主食,添加或不添加即食调味料包(复合调味料包、食醋包、酱油包、熟肉制品包、水产制品包、海盐包、酱腌菜包、罐头食品、食用菌制品包、蛋制品包、豆制品包及其他),包装组成的方便食品(即食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