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JS 0002 S-2021 风味豆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风味豆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大豆粕为主要原料,按比例加入小麦粉、生活饮用水、食用盐、白砂糖、大豆膳食纤维,经搅拌、挤压膨化,切断成型,胚料杀菌,调味[油炸或不油炸(大豆油、大豆色拉油、菜籽油或棕榈油中的一种),添加麦芽糖、芝麻、青豆、食用盐、白砂糖、甘油、辣椒粉、谷氨酸钠(味精)、食品用粉状或膏状香精(纯牛肉风味香精、周黑鸭回味粉、鸡肉风味香精、周黑鸭膏香精、牛肉风味膏香精、鸡肉风味膏香精中的一种或多种)、食品用香料(花椒提取物、大蒜油、生姜油树脂中的一种或多种)、辣椒红、乙基麦芽酚、5′-呈味核苷酸二钠、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糖精钠、D-异抗坏血酸钠(作抗氧化剂使用)、山梨酸钾中的几种],真空包装、杀菌或不杀菌、加工而成的风味豆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