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JD 0001 S-2020 腐竹
本标准规定了腐竹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黄豆、黑豆、青豆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经挑选、水浸泡、清洗、磨浆、滤浆,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复配食品添加剂[复配漂白剂(低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钠)、复配稳定剂(硫酸钙、氯化钙、羧甲基纤维素钠、聚丙烯酸钠)、复配消泡剂(聚二甲基硅氧烷、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二氧化硅)、复配增稠剂(硫酸钙、氯化钙、羧甲基纤维素钠、海藻酸钠、黄原胶、卡拉胶)中的一种或几种],经煮浆、注浆、成型、烘干(或晾制)、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腐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