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KLS 0002 S-2020 香辛料调味油
本标准规定了香辛料调味油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花椒、姜、孜然、八角茴香、桂皮、白胡椒、黑胡椒、辣椒、葱、大蒜、小茴香、丁香、芹菜籽、肉豆蔻、芫荽、洋葱、高良姜、豆蔻、草果、砂仁、莳萝、圆叶当归、姜黄、香茅、甘草、山奈、月桂、薄荷、椒样薄荷、留兰香、九里香、甜罗勒、迷迭香、芝麻、百里香、香荚兰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挑选、粉碎、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或食用油脂(大豆油、菜籽油、猪油、牛油中的一种)浸提得到风味成分后,加入食用油脂(大豆油、菜籽油、猪油、牛油中的一种)配制所得不同含量的非即食类食品工业用香辛料调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