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XX 0001 S-2019 辣椒酱
本标准规定了辣椒酱的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辣椒、蒜头、黄豆酱、酿造酱油、蚝油、食用盐、白砂糖、白酒、鸡粉调味料、酸梅酱、番茄酱、豆豉、花生、腐乳、浓缩鲜香粉调味料、鲍鱼汁、干葱头、生姜、植物油、香辛料[八角、桂皮、草果、小茴香、甘草、山奈(沙姜)、砂仁、陈皮、豆蔻、荜茇、黑胡椒、丁香、月桂叶(香叶)、高良姜、白芷、花椒]、山梨酸钾为原辅材料(详见第3章产品分类),经预处理(或不预处理)、破碎(或不破碎)、油炸(或不油炸)、调配搅拌、发酵(或不发酵)、包装等生产工艺制成的辣椒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