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BSP 0001 S-2020 畜、禽熟肉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熟肉制品的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畜、禽肉或副产品(牛肉、猪肉、鸭舌、鸭脖、鸭肉、鸭翅、鸭脚、鸭腿、鸭肉、鸭肝、鸭肾、鸭肠)为原料,添加食用植物油、食用盐、白砂糖、芝麻、白酒、腐乳、辣椒、鸡精调味料、卤味调味料、飘香粉、十三香、香辛料(孜然、沙姜、八角、姜粉、花椒、胡椒〉、排骨王调味料、乙基麦芽酚(添加或不添加)、山梨酸钾(添加或不添加)、脱氢乙酸钠(添加或不添加)等为辅料(详见第3章产品分类),经选料(或不选料)、修整(或不修整)、切片(或不切片)、配料、搅拌腌制、烘烤(或炒制)、油炸、滴油冷却、杀菌(或不杀菌)、包装等生产工艺制成的畜、禽熟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