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SCS 0003 S-2020 风味水产制品及藻类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风味水产制品及藻类制品的分类及命名、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动物性水产品(双壳类、腹足类、头足类、棘皮类)或海水藻类(螺旋藻除外)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切割或不切割、煮制或不煮制、调味液浸泡、沥干,配以或不配以芝麻、辣椒圈、贡菜、野泽菜、芝麻油、果葡糖浆、酿造酱油、酿造食醋、葡萄酒、食用酒精,选择性添加黄原胶、食用香料、辣椒酱、维生素C(抗氧化剂),经搅拌、包装而制成的即食型风味水产制品及藻类制品(以下简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