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CSL 0067 S-2019 梅花鹿蜜膏系列产品
本标准适用于以蜂蜜为主要原料,添加养殖梅花鹿[鹿仔肉、鹿血、鹿鞭、鹿尾(去骨)、鹿筋、鹿皮、鹿心、鹿肾、鹿肝中的全部或几种]经原料预处理、烘焙、粉碎制得细粉或经原料预处理、提取、酶解(蛋白酶)、过滤、浓缩制成膏体,添加[生晒参(人工种植五年或四年生)、驴鞭(经预处理、烘焙、粉碎)、狗鞭(经预处理、烘焙、粉碎)、红枣、枸杞、山药、赤小豆、黑米、薏苡仁、黑芝麻、茯苓、山楂、荷叶、决明子、桃仁、葛根、木瓜、白芷、桑椹、重瓣红玫瑰、黄精、龙眼肉、肉桂、干姜、牡蛎、覆盆子、肉豆蔻、砂仁、芡实、丁香、栀子、小茴香、橘皮、莲子、百合、酸枣仁中的全部或者几种],经预处理、干燥、粉碎、与[(经熬制的红糖、阿胶)、大豆肽粉中的全部或几种],混合、灭菌、成型或不成型、分装、包装工艺加工制成的梅花鹿蜜膏系列产品,属于蜂产品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