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LHD 0029 S-2020 米酒
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糯米、黑米、大米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通过添加或不添加玉米、薏米、高粱米、黑豆、芝麻、莲子、核桃仁、洋葱、枸杞、大枣、罗汉果、玫瑰茄、紫苏、薄荷、蒲公英、百合、黑枸杞、水果果汁或浓缩果汁、食用类花卉(包括菊花、玫瑰花(重瓣红玫瑰)、金银花、茉莉花、金雀花、代代花、槐花、以及国家批准的其他可食用花卉)中的一种或几种、食用螺旋藻粉、蛹虫草、啤酒麦芽、啤酒花、人参(人工种植四年生或五年生)、酒曲、白砂糖、麦芽糖、经过发酵、过滤后通过添加或不添加果葡糖浆、三氯蔗糖、二氧化碳、低聚木糖、冰糖、蜂蜜、木糖醇、食用香精,经调配、过滤、杀菌(或不杀菌)、灌装加工制成的米酒,本品属于其他发酵酒。